近日,省厅下发《湖南省“绿盾2018”地质公园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全面排查我省14处国家级地质公园(含1处世界地质公园)和17处省级地质公园存在的不符合地质遗迹保护要求的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地质公园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落实管理责任。
《方案》明确,采取地质公园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督查与相关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质公园管理机构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专项行动。地质公园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指导、调度全省“绿盾2018”地质公园督查专项行动以及后续相关工作,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涉及地质公园的违法违规活动。相关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对照已经发布实施的公园规划开展自查。
此次行动具体包括:一是坚决查处地质公园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依据生态环境部下发的遥感监测报告和问题(线索)清单以及媒体披露、非政府组织和群众举报的信息等,针对不同级别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保护要求,组织开展地质公园问题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台账。重点排查采矿、采石、挖砂、开发房地产和地质遗迹保护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实行“拉条挂账、整改销号”,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对涉及地质公园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及时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整改到位。二是重点检查地质公园管理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重点围绕地质公园勘界立碑、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保护与管理措施。中央财政支持实施的地质遗迹保护项目推进等开展督查,检查整治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全面压实管理责任。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地质公园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地质公园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地质公园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重点核查问题追责情况、整改方案合理性、整改进展及效果等情况。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经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依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提请有关部门查处,并把相关问题线索提交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
准备阶段2018年6月初
地质公园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质公园管理机构都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强调进度、倒排工期。
推进阶段2018年6月-7月底前
1.相关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质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对各自管辖的地质公园开展自查排查,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报告和问题(线索)清单的实地核查任务,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梳理,建立台账,压茬推进,及时向地质公园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对达到销号标准的问题提出销号申请。分别于6月20日前形成初步报告,7月2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地质公园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并抄送省“绿盾”工作小组办公室,附地质公园点位核查及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和涉及地质公园违法违规问题追责问责情况一览表。
2.地质公园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省地质公园的工作进度督查和问题销号检查,6月底完成现场检查,形成中期检查报告。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进行指导,7月下旬前按要求将我省地质公园专项行动结果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送省“绿盾2018”工作小组。
迎检阶段2018年8月底前
地质公园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与省“绿盾2018”工作小组的汇报衔接,做好迎接国家巡查准备工作。
来源: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