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7月24日讯 记者今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省政府于近日下发通知,在长沙市开展下放部分省级土地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共涉及6大项省级土地行政管理权限。试点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下放的6大项省级土地行政管理权限分别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修改审批、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审核、农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审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和批复、行政复议应复以及行政诉讼应诉。根据安排,涉及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的这6大项省级土地行政管理权限,将以委托下放、直接下放方式,交由长沙市政府或者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接。
通知强调,“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措施,是释放市场活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下放的省级土地管理权限,长沙市政府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制定承接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监管水平。
记者 潘显璇 通讯员 刘泉子 实习生 肖娴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潘显璇 刘泉子 肖娴
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