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隶属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核心地带,总面积1756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10.9万人。2019年,长沙县在湖南省内率先启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落实五项举措、构建四级联动的责任体系,以“零跑腿”“零材料”“零收费”实现便民惠民。
立足于“实”,完善调研、数据、政策、职能、管理五项举措
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矛盾点多、涉及面广,长沙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各类症结和瓶颈,逐步摸索出集调研、数据、政策、职能、管理五项举措于一体的工作布局。
摸清家底知实情。家底不清,行难致远。为此,长沙县着重摸清了三方面情况。基础数据方面,全县下辖13个镇、5个街道经镇(街)、村、组逐级摸底、核实,全县约有宅基地及房屋13.3万宗,其中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约1.3万宗;遗留问题方面,通过广泛调研,总结了一户多宅、建房超面积、乱搭乱建、空心房、未批先建、违规流转等6大历史问题;问题症结方面,经过走访和蹲点,发现了部分农民外出务工签字难、少数人员缺乏产权意识、各类项目导致频繁重复入户、基层村组干部工作负荷重等制约确权工作等4大因素。
运用数据铺实底。在一年多时间内完成10余万户宅基地登记,任务非常艰巨。基础数据的运用,发挥了很大作用:基于数字长沙县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以长沙县全域1∶1000数字线化图和正射影像图作为地籍调查工作底图;依托长沙县不动产历史登记数据清理项目成果,将15万余份村民建房审批档案分镇、分村作为权属调查的基础资料;充分运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对宅基地地籍调查成果进行辅助判定、检校比对。
强化政研履实责。长沙县将本次确权登记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次政策机遇,深入研究、领会和运用相关政策,确认了地籍调查政府买单、“超面积”可办、调查方法不拘一格等政策,解决了规划等材料缺失如何办理等疑难问题,明确了免收宅基地登记工本费、一户多宅“可办一处”、村组集中申请部门批量受理、无权源材料“可操作”确权流程等核心问题。
整合职能谋实效。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长沙县多个部门、长沙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长沙县局”)的多个科室。职能高度整合,是工作顺畅的前提。为此,长沙县将房产登记、交易、测绘、档案等职能一并整合至不动产登记机构。鉴于不动产测绘成果审核、登记发证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长沙县局明确宅基地确权登记项目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测绘地理信息科、调查和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测绘中心等部门协助配合,确保工作集中统一推进。同时,镇(街)优化部门设置,成立自然资源办公室,指导和协调各镇(街)范围内的用地管理、空间规划、乡镇建设、执法控违等工作,确保基层管理的无缝对接。
精心管理出实招。长沙县以镇(街)为单元,通过招投标方式甄选10家技术单位推进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在具体工作中,统一调查标准,定制外业调查专属平板电脑,推出“宅基地地籍调查数据采集系统”,统一各类表单、统一数据格式、统一成果制作,确保调查和确权标准的高度一致;强化保密管理,对基础涉密资料,要求作业单位“一个专人管资料、一个专盘存资料、一台内网用资料”;建立例会制度,集中调度,研究问题,整理会议备忘录,统一政策,督办执行。同时,建立帮带机制提升效率,建立联点机制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
立足于“准”,落实县、镇(街)、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联动
长沙县先后出台《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宅基地房地一体、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宣传动员工作方案》《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指导意见》等,通过精准研究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全面构建四级联动的责任体系。
构建四级责任体系。按照《湖南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长沙县政府担负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安排5000万元财政资金,成立领导小组,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等。自然资源部门是管理主体,按照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长沙县局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承担工作筹备、技术单位招投标、政策研究和制定、业务指导、进度督促和质量把关等职责。镇、村、组是协调主体,镇政府各部门及村组干部,在宣传发动、入户调查、纠纷调处、签字指界、确权认定等各个环节给予全方位的协调和支持。技术单位是执行主体,中标技术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和业务合同,承担地籍调查和登记服务,具体包括地籍测量、房产测绘、权属调查、资料收集、批量受理、公示公告、资料扫描、信息录入、档案整理、证书制作和送达等。
构建四级动员体系。县级层面,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动员会,各镇(街)主管自然资源工作的镇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由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工作、县级领导部署安排;镇(街)层面,由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动员会,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参会,由技术单位培训业务,长沙县局相关部门报告工作,镇(街)领导部署安排工作;在各村、社区,由每个村、社区书记组织辖区内村民小组长开展动员会议,由技术单位作业务培训;在各村民小组,由各组组长负责,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如设展板、村广播、户主大会等,告知村民登记确权相关内容。
构建四级监督体系。长沙县政府按照“2020年完成全县90%宅基地的确权登记”目标,制定四级监督体系,将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安排政府督查室定期督促进度,将宅基地确权登记进度纳入县对镇绩效考核体系,年底进行考核排名。同时,建立工作推进约谈制度,对于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镇(街),由县宅基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进行工作约谈。此外,设立全县监督电话,针对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索拿卡要、政策执行没有“一把尺子量到底”“选择性办理业务”“乱承诺乱表态”、以工作之名违规收费等问题实施监督、核实并问责。
立足于“合”,实现“零跑腿”“零材料”“零收费”
在推进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过程中,长沙县始终坚持便民惠民原则。
调查与登记融合,实现“零跑腿”。长沙县改变以往技术单位只测绘和调查的传统模式,将测绘成果备案等登记机构法定职责外的登记服务,由技术单位一并承担,具体包括资料收集、批量受理、信息录入、档案整理等相关事项。项目承担单位全程上门服务,群众只需要在家做必要的配合,如证件拍照、认界指界、签字确认、申请表填写等工作。登记机构对于符合条件的“房地一体”宅基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委托项目单位送证上门或邮寄给权利人。
核验与拍照结合,实现“零材料”。采取统一地籍调查和资料收集的登记模式,设定统一的调查模式和收件资料清单,技术单位在进行测绘调查的同时,同步将权利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建房证以拍照的方式收集、共享,不需要群众额外准备任何纸质复印材料。对于符合规划和建设的材料,由登记机构牵头与相关部门批量核验,充分运用和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大幅节约成本、压缩时间、提高效率,在减轻群众负担的同时,也给技术单位减负,提高工作效率。
资金与政策契合,实现“零收费”。长沙县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惠农政策要求,由政府组织的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工作开展。在配套地籍调查费用预算的同时,长沙县进一步加大农村确权登记的降费力度,经集体决策,决定所有宅基地不动产登记免收证书工本费。至此,宅基地调查和登记全过程不收取群众任何费用,实现宅基地确权登记“零收费”。
(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欧阳文森
编辑:刘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