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印发的《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一轮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将补助12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将补助850 元。
《办法》明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主要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社会保险、天保工程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生态护林员、国家公园等方面。
其中,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用于上一轮退耕还林任务(1999~2006年)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为支持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发放现金补助。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 125 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90元。还生态林补助期限为8年,还经济林补助期限为5年。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用于对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农户发放现金补助。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5年内分3次下达;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补助850元,3年内分2次下达。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张金萍
编辑:刘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