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在湖南省永州市的土地整治项目区里,成片水稻远接天际,好似金色的浪潮。永州市近年来不断强化耕地保护,全面推动市县水田合作开发、引入社会资本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层层签订耕保责任状,不仅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还帮助一些贫困村脱贫摘帽。目前,永州市现有耕地保有量546.40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442.253万亩,均高于省市耕地保护责任状指标,已连续2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牢牢守住了耕地红线。
永州市蓝山县土市镇土地整治项目图。 黄庆叶 摄
全面推动市县水田合作开发
永州市坚持“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2019年采取市县合作开发水田的模式,下达任务11750亩,立项31458亩,开工建设23262亩,完成验收13462亩,保障了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指标需求。2020年,永州市有645公顷的耕地开发任务,目前市本级已完成466.67公顷的项目选址踏勘,各县区也在积极开展项目选址,将在年内全面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后,耕地质量提高了,直接产生效益近60万元,比原来增加了一倍多。种植大户对土地进行了流转,落实了耕种。”道县祥霖铺镇高坡洞村村支书告诉记者。在永州市道县祥霖铺镇高坡洞村土地整治(旱改水)项目现场,挖掘机、运载车、推土机来来往往,轰轰作响……一块块荒地逐渐平整,展现出全新面貌。高坡洞村土地整治(旱改水)项目建设规模面积为9.63公顷,新增耕地9.37公顷,新增耕地率达87.77%。
蓝山县土市镇新村、土市社区等两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面积39.36公顷,新增水田面积34.11公顷,总投资1528.93万元。“原来这一片都是草地、河流水面、内陆滩涂和沟渠。”土市镇党委书记唐建伟告诉记者,通过实施表土剥离回填、土地翻耕和人工平整,完善排灌体系和田间道路布局,新修田间道和生产道,如今的项目区土地变成了“地成片、路成网、渠相连、灌得进、排得出”的高产稳产耕地,为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该项目完成后,通过省内耕地指标交易后可获得水田耕地指标交易收益7674.75万元,不仅可以收回成本,同时每年农业生产还可净增收益34.04万元。”据蓝山县土市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介绍,自实施了土地整治项目后,良好的生产条件吸引了外来投资者规模化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帮助村集体、村民增收致富,农业农村产业焕发出蓬勃生机。
引入社会资本开发耕地后备资源
为了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补充耕地开发项目的管理,永州市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切实提高补充耕地质量,确保后续耕种。永州市规定,社会投资主体应与拟开发耕地所在地村组签订土地租赁或流转合同,合同应明确项目竣工后耕种期限不低于10年。新增耕地率应达到60%以上,连片开垦新增耕地旱地规模原则上达到30亩以上,水田达到20亩以上,且原则上一个项目必须在一个乡镇。
对于所选的耕地也有详细要求,例如:坡度适宜,最大地面坡度旱地不得大于25度,且具备满足作物生长的基本水源;水田不得大于15度,且具备基本灌溉条件或充足水源;土壤质地较好,最小土体厚度不得小于60厘米,一般以沙壤或壤土为宜,不得选择极端的砂土或黏土区域;具备自流灌溉条件,如确受自然条件限制,也应满足新开耕地的基本灌溉条件;不得选择土壤中度或重度污染区、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易发区和河流行洪区等区域。
按照“谁投资、谁立项、谁验收”的原则,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及时会同农业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工程数量质量,资金使用管理,补充耕地的地类、面积和质量等严格把关,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坚决不予通过。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核查设计实施及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情况,各单项工程的工程量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和耕地质量情况,施工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档案管理情况,工程后续管理及效益情况,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等。
“引入社会资本,一方面有利于协调项目实施中各方面的矛盾、缓解开发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保障了土地开发项目完成后的耕种,避免了新开耕地抛荒现象的发生。”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认为下一步各县区可出台适宜本区域的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土地开发,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让群众得到实惠。”
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耕保“第一责任人”
永州市今年出台了《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市人民政府与县区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各级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
永州市将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领导干部问责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永久基本农田一直是永州市耕地保护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层层传导落实监管任务。该市将永久基本农田作为约束性指标,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不纳入自然保护地、重大基础设施等范围,并与林业部门妥善协调处理了市辖区55.4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被划入自然保护地的问题。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划定不小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的1%作为储备区用于重大项目建设,组织 各县区对存在划定不实、违法占用、严重污染等问题的永久基本农田区,全面梳理整改,优选耕种条件好、集中连片的储备区补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彭小云 刘运程
编辑:刘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