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加快推进全省“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从六个方面指导和规范全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乡村振兴明方向、定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督。《指南》提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要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并基于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的维护,构建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保护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空间。在国土空间保护中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落实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范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河湖蓝线和湿地保护线,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范围,制定保护措施。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指南》提出,乡镇国土规划要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社会发展、底线管控、结构效率、生活品质、整治修复等方面的近远期规划指标;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划定生态、生产、生活空间;规划交通网络组织、内部交通联系和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城乡一体化布局的镇村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共安全设施配套等设施布局和规模。
严格用途管制,实施差异化管制制度。《指南》明确,开发边界内,镇集中建设区内采用“用途管控单元划分+详细规划引导”的规划传导形式,划分用途管控单元,明确用途管控单元的单元编号、功能定位、开发强度等详细规划编制需遵循的管控要求。开发边界外,划分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地、文物保护地等具有特殊保护与利用价值或意义的区域,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强调地方特色,分类引导规划编制。《指南》提出,应根据乡镇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因素,精准定位各乡镇的发展方向。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城郊服务型、产业发展型、商贸物流型等7种特色引导类型乡镇,分别对各类型乡镇从主导功能、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的编制指引,引导乡镇突出自身特色,差异化发展,避免千镇一面。
注重公众参与,充分尊重公众意见。《指南》将“公众参与”作为保障规划实施的组织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至规划编制的各个程序和阶段。强调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要扎实做好入户调查、村民讨论等乡村居民规划意愿主体性工作,将社会参与记录纳入规划成果附件。提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布和宣传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将规划核心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突出规划传导,加强乡村地区建设管控。《指南》明确了对村庄建设底线要素的刚性管控要求,提出要合理下达各村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等指标。提出要根据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成果,明确需要编制村庄规划的数量和名单;明确各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配置标准;根据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范围。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彭小云
编辑:刘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