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湖南省2020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办法(试行)》和《2020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综合审批方案(试行)》,全面规范2020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湖南省2020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办法(试行)》
对试点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实施管理、资金筹措、验收评估、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由省自然资源厅全面统筹试点工作,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试点工作监管,县级人民政府是试点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做好实施相关工作。按照聚合财政资金、引入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试点资金筹措模式,遵循规划编制现行,依据规划编制实施方案,以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工作任务、资金筹措、预期绩效、实施安排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以及省市县风层级验收评估的有关要求。
《2020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综合审批方案(试行)》
按照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将农用地开发复核认定审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查、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审查以及整体合规性审查纳入试点实施方案综合审查。同时,省厅按照平台之外无审批的工作原则,开发建设了湖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综合审批系统平台,对2020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采取综合上报、并联审查、一次批复的方式,实行全流程网上审批。
来源:自然资源厅
作者:易梦佳
编辑:吴戍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