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建立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办事”平台。
2020年11月底,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构建“全流程、全网域、全天候”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工作体系。
2020年12月底,全省所有市县要接入全省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实现网上受理和查询,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2020年底前,所有市县要在完成城镇房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验收、向省级汇交数据成果的基础上,力争全部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
到2020年底,力争所有市县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延伸至银行网点,对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智能网办。
对标对表,全力做好六项工作
一、加快建立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办事”平台
按照省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托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湖南省不动产登记在线申请系统及信息共享交换系统,建设完善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向上对接全国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向下对接市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横向接入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财税综合信息平台、税务征管信息等系统,并同步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管。
省级负责统筹
推进省级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建设和服务事项梳理规范。
拓展业务类型和服务终端,入驻“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
积极推动省级信息共享应用。
做好全省的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业务动态监管、评估、统计工作。
市州负责统筹
所辖县市区按照统一服务标准和接口标准,与省级网上“一窗办事”平台统一对接。
具备条件的市州,建立覆盖所辖县市区的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并与省级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对接。
二、大力推进网上受理审核,全面实施预告登记
要进一步整合优化业务流程
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得将合同备案、交易确认等作为登记受理前置条件。
要进一步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
主动接入省市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全面拓展和嵌入信息共享集成应用,加强与相关审批管理、交易监管、法院、税务、财政等部门的业务协同,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等网上受理审核,利用人脸识别、移动缴费、电子证照等技术,辅助快递邮寄服务,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办理。
全面开展“互联网+不动产预告登记”
加快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延伸登记服务端口,开通批量业务直通通道,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实现预告登记网上办、即时办、免费办。
三、推广使用电子证照,拓展延伸网上查询服务
各地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调用的原则,在业务登簿环节实时生成电子证照并归集到省级平台,并对电子证照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一致性负责。已开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服务的地区,按照统一电子证照标准与省级电子证照系统进行对接。
各地要从源头上提高不动产登簿质量,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接入质量。加快推进城镇房地存量数据整合与质量提升,全面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加快构建全省统一、内容完整、动态更新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依托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和信息共享交换系统,积极延伸拓展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
1、为民政、公安、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金融、审计、统计、教育等部门提供登记结果信息查询。
2、为权利人通过服务窗口、自助查询机、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等提供多渠道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和电子证照下载服务。
3、为当事人提供不动产自然状况及限制信息查询服务。
四、推行登记税费网上收缴,深化与金融业务协同
对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和相关税费缴纳等全部作为“一件事”,“纳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省级通过部门“总对总”方式,实现省级网上“一窗办事”平台与税务“金税三期”系统和“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平台”对接,确保网上缴税缴费全覆盖。
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
要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工作协同,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力争在年底前通过省、市级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纳税网上联办,到2021年6月实现网上缴税(费)。
要进一步扩大不动产登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并深化服务内容。依托省级网上“一窗办事”平台银行端和部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积极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五、优化网络运维环境,确保数据安全
按照“总体构架,逐步迁移”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网络布局优化和安全防护工作。
省级归集和统一代理的部门信息将由专线专网为主,逐步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获取为主、专网为辅、多种途径转变。
各地要按照要求,将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通过网络信息安全三级等保测评后,在今年年底前尽快迁移部署到政务外网,并将不动产空间图形数据及权籍调查信息系统部署在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自然资源业务专网。
六、加强部门协作,抓好工作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落实工作经费,加强配合和协作,抓好任务落实。
各市州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接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在年度自然资源督察工作中,各地接入省级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情况将纳入重点督察范围,督察结果将与市州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挂钩。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釆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觉使用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各地在建设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应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及省直相关部门反映,推进平台优化升级。
来源:自然资源厅
作者:秦梦
编辑:吴戍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