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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以网格化监管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良好秩序

来源:自然资源厅 编辑:吴戍疆 2020-12-11 14: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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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郴州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郴州市用地需求增加迅猛,引发土地违法行为反弹压力巨大。在日益严格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要求下,违法行为导致的社会资源浪费与监管手段的滞后已成为一项突出矛盾,直接影响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的良好秩序,郴州市积极开展制度创新,转变传统的管理观念和管理模式,以土地执法监管为切入点,以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全覆盖为目标,加快自然资源快速反应机制建设,通过组建一个覆盖全市、监管到位、责任到人的监管网格,实现了源头管控、治管融合、长效监管的有机统一。

搭建三级责任体系,打造全面覆盖的监管网络

在各县市区推广建立了分别以县、乡镇、村组为网格单元的三级监管网络。作为监管网络最前哨的村组一级网格单元,村、组干部根据管理片区划分网格,履行责任网格内的日常巡查职责,及时上报违法线索并在能力范围内进行处置;乡镇一级网格单元负责对村组网络单元上报的违法问题进行快速处置及跟踪监管;县级网格单元中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对二、三级网格单元进行业务指导,并对二、三级网格难以处置到位的违法问题等综合采用立案查处、追责追刑等措施。三个层级的网格相辅相成,网格内部反应快速,构成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现-制止-查处-整改-移送的闭环运行机制。2020年以来,全市通过监管网格核查土地违法线索140个,制止苗头性违法行为41起,及时查处违法问题69个。通过行之有效的网格化执法监管,2020年全市土地违法面积较往年大幅下降,1-10月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仅101.41亩,预计2020年全年较2019年全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数(500.1亩)同比下降400%以上。

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打造奖惩分明的评价体系

将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纳入郴州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并赋予较大分值权重。考核评定标准主要由遏制自然资源领域违法、土地批后监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构成。各县市区也对照绩效目标,将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乡镇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评先评优挂钩。同时,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动,出台了《郴州市深化生态保护和耕地保护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在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等行为的网格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今年9月,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郴州市纪委监委移交43个重大违法行为的问责线索清单。目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正陆续根据线索清单对相关人员实施问责。

推动摸排工作融合,打造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的优势,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分解下沉到基层,提升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准确性。在宣传上,通过村组一级网格单元,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直接口口相传到户;在遏制增量问题上,全市各级网格化单元加大对农村建房的巡查管控力度,共发现了3起尚处于初始状态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通过劝导和跟踪监管,避免了违法问题进一步扩大;在技术培训上,考虑到村组干部年龄结构、操作能力等问题,县市区将部分接受能力较强的非村组干部的网格化责任人或网格化责任人家属也作为摸排工作的重要力量,纳入培训范围,提高了技术培训的有效性;在摸排实地核查工作中,郴州市第一时间将部、省下发的77.6493万个图斑按辖区分配到各网格区域,发动网格员参与实地摸排,提前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任务。


来源:自然资源厅

编辑:吴戍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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