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湘发电〔2020〕1号)要求,2020年12月21-22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整改办)对益阳市石煤矿和涉锑污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开展现场核查。
核查组通过实地核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质疑询问等方式对益阳市石煤矿和涉锑污染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一致认为益阳市石煤矿和涉锑污染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具备销号条件。下步省厅将在完善后续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启动申报销号程序。
来源:自然资源厅
作者:夏乐
编辑:吴戍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