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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现“交房即交证”,这次座谈会聚焦四点

来源:自然资源厅 作者:彭小云 编辑:吴戍疆 2020-12-31 1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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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全省“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工作交流座谈会在湘潭举行,主要内容是总结交流“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工作经验,探讨“交房即交证”改革的关键环节、工作机制、存在问题和困难,研究完善全省“交房即交证”改革的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省化解办副主任申志军参加会议并讲话。省委改革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政务管理服务局、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试点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非常重视此次改革,形成了由各级政府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联动机制。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四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的通知》,召开了全省试点工作会议。各地市县明确了一名市、县分管领导牵头,形成了“横向连通、上下联动、全程监控、压实责任”的良好态势。各地市经过深入调研,制定出台了“交房即交证”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相关实施政策的出台,让“交房即交证”有据可依,从系统、流程、服务等多方面发力,建立了“交房即交证”不动产登记的全新模式,从源头上消除了过去交房与交证不同步带来的弊端。

会议指出,试点工作注重方法创新,探索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突出目标导向,取得了积极的改革成效,维护了购房业主利益,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引导了企业诚信经营。

会议强调,要精心谋划,统筹部署下一步改革推进工作。一是全面总结经验,有序推进 “交房即交证”全省落地。试点的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郴州市要在结合实际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建立房地产开发市场发展长效机制;要抓紧完成试点地区“交房即交证”工作评估,制定全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步骤和时间节点;自2021年1月起,四地试点新启动的房地产项目需全面实现“交房即交证”;其余地方要学习试点地的先进经验,确保从2021年9月起新启动的房地产项目全面实现“交房即交证”。二是把握关键问题,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明确“交房即交证”的适用条件;围绕“一个责任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突出开发商主体责任的同时,落实业主购买责任;按照“前置一批”、“并联一批”、“简化一批”和“承诺一批”的要求,优化精简流程;打造“三个支撑”,变“多规划审核”为“一张图”审核,变“分部门核验”为“多验合一”,变“分机构测绘”为“多测合一”。三是强化部门联动,齐头并进形成合力,要从不动产登记办证需要的各项资料进行反推,明确自然资源、住建、政务、税务等各职能部门在不同阶段的工作责任。四是探索配套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会议观摩了湘潭市试点楼盘湾田·九华湖畔壹号二期“交房即交证”仪式,长沙、株洲、湘潭、邵阳、岳阳、常德、益阳、郴州围绕“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厅登记局、利用处、测绘处、政务服务处等相关处室,省化解办、省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管理服务局、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自然资源厅

作者:彭小云

编辑:吴戍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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