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株洲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今后,凡属于豁免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将不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豁免清单”明确了“无需办理”和“免于办理”两大类共计14项豁免内容,涵盖了建(构)筑物、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等几大方面,且大部分内容都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无需办理”指项目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不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就可以进行建设。这类项目包括:既有住宅小区内增设或者更新消防、体育锻炼器械、儿童游乐等设施,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且不涉及修改外立面和变更使用性质的内部装修工程,道路、桥梁、隧道、交通管理设备的维护、整修、加固、安装工程等。“免于办理”指项目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审定设计方案后,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类项目包括:由政府主导实施的改造整治项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临时性建筑物及建设工程基坑开挖,建设项目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等。
“过去,一些简易低风险项目以及部分规划许可界限较为模糊的项目,建设单位对于是否需要办理规划许可难以把握,基于这方面考虑,我们经过深入对接项目单位需求,认真研究审批流程规定,以‘列清单’的方式对不需要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进行了明确,既给企业带来了方便,也节省了审批时间。”株洲市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制定“豁免清单”是株洲市局落实落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的一项具体举措。“豁免清单”的实施,对项目建设提速提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具有重要意义。随着进一步深化改革,株洲市局还将继续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发布“豁免清单”。
来源:自然资源厅
作者:吴珊
编辑:吴戍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