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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市长都有“责任田”!郴州全面建立五级田长体系和田长制协作机制

来源:自然资源厅 编辑:吴戍疆 2021-12-06 14: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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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守住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底线,维护粮食安全,郴州市委、市政府于12月1日印发《郴州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市、县、乡、村、组五级田长体系和田长制协作机制,由市委书记担任总田长、市长担任第一副总田长、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田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总田长的指挥协调下,共同推进田长制工作。

五级“田长”职责是什么?

市级田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耕地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

总田长领导全市田长制工作。

第一副总田长负责协助总田长做好全市田长制工作,落实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组织制定全市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研究部署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工作。

副总田长负责具体落实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拟定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指导督促全市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县级田长,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耕地保护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推动田长制工作制度机制建设,统筹解决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有关问题,指导、协调、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田长制各项工作。

乡、村、组三级田长,具体工作职责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明确。

“田长制”协作机制如何运行?

市田长制协作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田长办”)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承担田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按市级田长的要求做好协调、督促、落实工作,提出工作任务与目标,拟定市级层面的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督导各县市区全面落实田长制。

各县市区对应建立县级田长制协作机制,县、乡两级参照设立田长制协作机制办公室各市田长制协作机制成员单位按照既定职责分工,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田长”任务有哪些?

一、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省级下达目标任务

对照省政府确定的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结合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和年度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对比耕地变化情况(含耕地数量、质量和区位),采取有力措施保护耕地,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国、省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占用和补划有关规定,合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为城镇发展预留合理的空间,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根据年度补充耕地指标任务,加快做好补充耕地项目的选址、立项、实施、验收、指标确认、上图入库、耕种管护等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实现占补平衡。

根据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统筹规划项目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严格规划管控,节约集约用地,强化耕地用途管制

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严格核定用地规模,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

对有特殊选址要求,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坚持能占劣不占优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建设占用耕地。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占耕比不得超过50%,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中块状用地占耕比不得超过20%,线状用地占耕比不得超过50%。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机制,引导村民个人建房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四、制止耕地“非农化”,严厉打击新增乱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加强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加强耕地利用情况监测,对乱占耕地建房等非农建设及时预警、移交有关执法机关查处,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五、防止耕地“非粮化”,大力整治耕地撂荒、改种经济作物的行为

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将粮食生产目标逐级分解。要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同时对存量问题摸清情况,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果园、茶园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玉米等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六、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耕地保护田长制网格化监测监管平台

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压实网格责任,搭建耕地保护田长制网格化监测监管平台,开发田长制手机APP,建立畅通的违法占用耕地举报及问题图斑下发通道,构建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对全市耕地资源实行双向动态网格化管理。

利用5G通信技术,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居民点周边等耕地保护重点区域安装高清摄像头,对耕地实行实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重点区域耕地的利用变化,防范违法破坏、占用耕地风险。

《方案》明确了工作时间线

2021年12月10日前

各县市区要按照文件要求,将实施方案报市田长办。

2021年12月30日前

各县市区要迅速开展对辖区内耕地现状的调查摸底,确定耕地分级名录(包括耕地面积、耕地质量、耕种现状、界限范围、田长负责人等),为田长制开展奠定基础,并将耕地保护田长分级名录报市田长办。

到2021年12月

全面建立市、县、乡、村、组五级田长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市级统筹协调、县乡分级负责、村组具体落实”的田长制责任机制,田长制管理网络基本形成。

到2025年

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晰、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耕地保护田长制责任机制,建成全市耕地保护田长制网格化监测监管平台。

2021年12月起

各县市区要建立全面推行田长制的信息报送制度,动态跟踪进展情况,每月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田长办。

2022年起

各县市区在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半年、年度总结报市田长办。

《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考核、确保经费到位、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明确了系列保障措施,确保全市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强大合力、促进田长制全面落实。

来源:自然资源厅

编辑:吴戍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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