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定位
通过学习领会党中央精神(中央文件关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表述见表1),笔者认为,中央要求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确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因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尽管其性质是产权登记,但功能是多样的,除明晰产权外,还有生态目标。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定位是,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所有者权益,支撑“两统一”职责。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明确国家公园、重要湿地、自然公园等特定生态空间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和保护、监管责任,既加强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行使所有权并进行管理,也支撑对自然资源行使监管权,强化生态保护。同时,建立涵盖各类自然资源权属状况和自然状况的数据库,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和资产负债表编制提供数据来源,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及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提供权责归属依据,助力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
维护所有者权益。产权清晰是权益行使的依据和基础。通过确权登记,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人、履职主体、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以及自然资源类型、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明确记载下来,划清边界、确认权属,明确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具体范围,能够为所有者“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依据,有利于严格自然资源保护,服务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市场化配置。登记结果具有公示公信效力,相应内容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权责主体夯实责任,更好地落实和维护所有者权益。
支撑“两统一”职责。确权登记是自然资源管理链条的基础环节,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充分衔接自然资源权利清单和不动产登记成果。通过确权登记,明晰“统一行使”的权利主体,划清“统一行使”的权利边界,记载“统一行使”的权利内容,摸清“统一行使”的产权家底,能够规范行权履职、显化所有者权益,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职责行使。通过对特定生态空间内国家和集体自然资源所有权的集成登记,并记载集体自然资源的管护协议,实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能够为国土空间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行使提供数据支撑,实现特定生态空间的统一管护、整体保护。
(作者单位分别为: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中国不动产微信公众号
编辑:吴戍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