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以不到全国2%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国5%的人口,年均粮食播种面积7000万亩,年均粮食产量600亿斤。
十年来,全省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56.61%,开发区综合容积率由0.81提升至1.0,工业用地地均投资强度提升了115.81%。自2018年自然资源部实施“增存挂钩”机制以来,全省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累计99.9万亩,其中闲置土地处置率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分别位居第一、第五,节约集约用地连续5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这一组组数据彰显的是湖南省委、省政府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决心和力度。
完善制度体系,搭建运行机制
2014年,我国首部专门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的部门规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印发,标志着我国节约集约用地相关制度体系趋于成熟。在此基础上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写入了国家法律。
2016年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湘政发〔2016〕10号),提出了建设用地总量得到严格控制、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明显提升、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机制更加健全的目标。
2020年以来,省厅建立了全系统的月清“三地两矿”工作机制,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纳入研究,形成各级“一把手”聚焦“三地两矿”每月亲自主持调度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任务处置月清月结机制。
空间规划管控,严格准入条件
强化规划引领,推动规划管控由“增量调节”走向“存量盘活”、园区建设由“粗放扩张”走向“内涵增长”,注重布局优化和品质提升。在新一轮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中,严格按照人口数量核算用地规模,“七普”人口减少的,按现状建设用地的1.1倍控制;“七普”人口增加的,按1.3倍控制,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防止城镇无序扩张。按照15分钟生活圈理念,制定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商住用地占比按25%-40%控制、交通用地按10%-25%控制、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按5%-8%控制,构建“社区+街道+城市组团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推进结构、比例、效益更优化,提升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在“三区三线”划定基础上,将节约集约用地贯穿土地管理全过程,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由“按因素法分解下达”调整为“省级统筹、按项目保障”,2021年,重大项目用地占用地总量的52%,同比增长了19%。严格执行各类土地使用标准,按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等要求审核项目用地,没有定额标准的特殊项目,通过节地评价后再审批。2021年,全省共核减不合理用地规模2.6万亩。
今年省厅成立园区土地清理工作专班,组织100人的技术队伍,对全省产业园区实际建成区范围进行全面复核,核实全省144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边界面积共1076.82平方公里,将每个园区的边界范围都精准落到矢量地图,后续将严格执行产业用地准入政策。
精准分类施策,盘存量优增量
长沙中南地区邮政快递枢纽项目是长沙构建国家综合物流枢纽的关键一环,该项目用地一度闲置2年多,长沙县通过积极落实部省“增存挂钩”机制,按照“项目主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方式,积极盘活该宗用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应。项目建设过程带动周边农民工就业800余人。预计项目建成后,日处理快递量500万件,解决就业人口将超1500人,年产值超过20亿元,将形成湖南省最大的邮件处理中心和快递邮件集散生产基地。
长沙中南地区邮政快递枢纽项目是近年我省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一个缩影,自2018年自然资源部执行“增存挂钩”机制以来,我省为破解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等突出问题,盘活宝贵的指标和土地资源,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针对批而未供土地分类施策处置。2020年省厅组织技术单位40余人,对全省2009年以来5000多宗批而未供土地现状进行全面核查,按照尚未启动拆迁的,省厅组织报自然资源部核销批文;已完成拆迁的,采取“核销一批、出让一批、划拨一批”的方式加快处置;部分完成拆迁的,实行“一地一策”,重点攻坚解决非“净地”问题。近两年全省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6.78万亩,处置率分别排在全国第一、第五。
针对闲置土地开展“三清单三行动”。对政府主体闲置土地,实行“摘帽”工程;对市场主体非“净地”闲置土地,实行“攻坚”工程;对市场主体“净地”闲置土地,纳入月清“三地”,实行“执法”工程。近两年全省处置闲置土地28.94万亩,处置率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
加强源头管控规范土地供应。针对“非净地”出让导致土地闲置问题,开展“净地”攻坚行动,在存量清零基础上,把拆迁到位、配套到位、规划到位作为土地供应审批前提条件,省级组建工作专班,逐宗审核把关,坚决杜绝“非净地”流入市场。自2020年4月启动国有建设用地全域“净地”供应以来,全省年均审核“净地”材料近万宗,有效的维护和巩固了“净地”供应制度,切实有效减少了新增闲置土地产生。
强化亩均标准,严控低效滥用
以新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一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严格出让合同管理,将亩均投入、产出、税收以及容积率、绿地率、开竣工时间等写入合同,用合同严格约束企业用地行为。引导各地建立“赛马机制”,探索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地下空间利用、低效用地综合开发等节地模式,广泛开展“亩均效益论英雄”考核评价,支持节约集约用地园区调区扩区,鼓励产城深度融合的园区置换空间区位,累计为19个园区调扩区8.1万亩。浏阳经开区明确亩投300万元、亩税30万元、亩产600万元的项目入园“336”门槛,园内食品企业盐津铺子利用厂房屋顶建立“阳光晒场”,较好实现节地增收增效。
创新“周转地+弹性地+标准地”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土地入市条件,力争实现“地等项目”“拿地即开工”,近两年,全省供应周转地7.2万亩、标准地2250亩、弹性地4.86万亩,为企业减轻首次拿地成本65亿元。
智慧平台赋能,全程高效监管
为加强和改善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政策,近年依托省厅智慧平台建设,逐渐建立了“规、批、储、供、登”用地全程一体化管理体系,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地块详细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做到“无总规不批地、无详规不供地、平台之外无审批”,将全省已批建设用地全部纳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做到“供应前、供应中、供应后”全过程监管,严格节约集约用地。2022年来,综合运用遥感影像、数据比对、无人机航测、三维建模等信息科技手段,引导37个重点项目优化选址,核减用地1.55万亩,其中核减耕地4754亩。
湖南省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职责高效、规范化管理土地供应、督促督导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等。切实掌握了全省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价格、节奏等情况,为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供了基础数据和宏观决策的支撑。目前批后监管系统已汇聚全省2万多个用地批单、近20万宗用地项目信息,形成了批地数据、批而未供、供而未建、撤批土地、闲置土地五大数据库。
发掘节地典型,引领示范带动
梳理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典型,是激励地方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重要举措。今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8号),标志着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正式启动。
我省历来重视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自2012年以来,我省望城区、临澧县、汨罗市等20个县(市区)分别评选为第一届、第二届和第三届国家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为推广全省可复制节约节用地模式,推出了《节约集约看湖南》和《节约集约在湖南》等节约集约用地模式集,有效的指导了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为促进开发园区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节约集约激励机制,自2011年以来,全省连续开展10次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评选,从中涌现出了一批节地开发区、节地模式。如:2021年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坚持改革创新,“交地交证即开工”工作经验分别在《中国自然资源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动态》《郴州市委通报》进行了报导和推介,成效显著,荣获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评选特等奖。
土地利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资源消耗水平明显降低,形成经济质量效益与土地利用效率同步提高的共赢格局。下一步,省厅将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加强土地大数据分析,科学严谨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精准调控,不断提升我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来源: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编辑:吴戍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