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岳区等43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正式印发实施,标志着湖南省在落实“多规合一”改革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上迈出关键步伐。该清单覆盖南岳区、炎陵县、茶陵县等43个县市区,旨在通过"一县一清单"模式实现产业合理布局与生态安全保障双重目标。
《负面清单》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并重、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统筹”原则,恪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法依规、没有加码,规划引领、精准实施”底线,以原有清单为基础,深度衔接各县(市、区)所属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方向与开发管制原则,系统整合国家、省级最新产业政策,统筹考虑地方资源禀赋与产业发展实际,科学界定限制和禁止类产业类型及管控要求,着力构建科学严谨、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
针对原负面清单实施单元不够精准、管控范围不够精细等问题,湖南以严守生态安全底线为前提,以最大限度释放市县发展动能为导向,对清单实施范围与管控内容进行了系统性重构。在实施范围上,衔接湖南省主体功能区细化成果,将管控单元由县域精准下沉至重点生态功能区乡镇,引导区域产业差异化、绿色化发展。在管控内容上,严格对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最新产业政策要求与地方发展诉求,以“精准加减法+科学优化法”重构管控体系:做足“减法”,调出环境影响轻微、地方调整意愿强烈的农业、建筑业等鼓励类产业;做优“加法”,调入铝压延加工等限制类产业;做实“优化法”,将部分发展基础较好的产业由禁止类调整为限制类,并同步完善差异化管控措施。通过“加减并举、优化赋能”,实现管控范围与强度的精准适配,构建“全域保护、有序开发”的空间格局,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动态平衡、良性互促。
为保障《负面清单》落地见效、长效运行,湖南同步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一是压实市县主体责任,要求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政策制定中全面衔接清单要求,严禁突破强制性内容;二是完善实施监督机制,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联合监管—限期整改”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将清单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的重要因素;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法规政策与发展实际,优化禁止、限制类目录和管控要求,确保清单精准适配、与时俱进。
厅空间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国率先完成重新制定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是湖南深入落实“多规合一”改革与主体功能区战略部署的重要制度实践,也是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机制的前瞻性探索,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发挥比较优势、优化经济和产业空间布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双向赋能提供了可复制的湖南样本。
来源:湖南自然资源
作者:朱辉 石秋霞
编辑:朱婷劼 实习生 杨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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