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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规范居民自建房审批与监管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韩家龙 编辑:彭渊林 2023-08-01 17: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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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韩家龙 沅陵报道

近日,为实现精准监管,沅陵县就居民自建房的命名进行了统一规范。要求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在“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新建项目盒时,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必须指导建房人按照“XXX乡(镇)XXX村(居委会)XXX(户主姓名)居民自建房项目”要求命名,这是沅陵县规范居民自建房审批与监管又一新的举措。

2023年以来,沅陵县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多措并举规范自建房审批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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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工作职责。下发《关于加强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沅政办发〔2023〕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职能职责和授权、委托事项的通知》(沅政办发〔2023〕14号)等文件,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审批、自然资源部门乡村规划许可、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发放、消防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等职能职责授权委托给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指导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协同联控、全链管控、闭环封控的工作体系,推动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常态长效。

推动规范管理。制定《沅陵县严格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沅陵县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行动方案》以及相应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健全农村建房管理制度、加强村民建房规划管理、强化村民建房施工管理、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开展传统村落保护等重点任务和要求,推动居民自建房审批及质量安全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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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带头学。将《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及其实施意见纳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中学习;乡镇部门组织学。截至目前,沅陵县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以及城管执法等关键部门以及21个乡镇均开展了《若干规定》及其实施意见的集中学习,全县开展集中培训和政策解读2次;全方位宣传教育。印发《湖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警教示教育宣传册》2万余本,张贴自建房各类宣传画5万余张,房屋安全明白卡4192张,下发《沅陵县农村建房图集》420余册,开展农村工匠培训1期2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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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批监管。一方面常态化开展巡查。县城管执法局及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分别对城市规划范围内及乡镇农村建房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对违法建设“零容忍”。另一方面严格居民自建房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居民自建房、特别是限额以上自建房审批,加强建设过程监管和指导,并开展集中抽查。2022年11月18日,沅陵县完成第1个自建房施工图线上审查,2023年2月10日,沅陵县下发了第1张居民自建房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2023年6月,沅陵县开展了第1次质量安全集中抽查。截至目前,已有19栋限额以上自建房完成施工图审查、4栋办理施工许可证,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加层等违法案件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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