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体调研发现部分地方基本农田使用存在乱象,并由此发出“三问”,直指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和监管弱等流弊。不可否认,多年来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大量优质耕地流失、土地生态退化。对于永久基本农田“上山下河”、种树种草、监管偏弱等历史存量现象,有必要重新思考如何将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到实处。
作为耕地的精华,基本农田是保障我们口粮绝对安全的“饭碗田”,冠以“永久”二字,更是强调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耕地红线是不可突破的底线,而永久基本农田就是这条底线的核心。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首先要守护好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让“饭碗田”有任何闪失。
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任务安排。我国已经完成近3000个县级行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目前正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划定成果核实整改,重点解决划定不实、补划不足、非法占用、查处不力、衔接不够、监督不严等问题,巩固划定成果。对于一些地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使用和监管存在的问题,尤其需要从根源上分类剖析、对症施策。
客观上讲,我国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且各地差异较大,甚至在有些地方已迫近极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固守陈念打耕地的主意搞建设,岂非饮鸩止渴?优质耕地大多分布在交通沿线、城乡周边,占用这些耕地搞建设成本低、见效快,但是永久基本农田被挤上山、挤下河,就很难发挥“饭碗田”的作用。令人欣慰的是,在大多数具备条件的地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还是能做到“优进劣出”。这些地方之所以能做到,前提是掌握了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摸清了后备耕地资源、可用存量等各类土地的数量、质量、生态及其空间布局等家底。
纵观那些在永久基本农田里种草种树、挖塘养鱼等滥用或破坏耕地行为,理由大体一致:种粮不赚钱。对此,中央鼓励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加大奖补力度。目前,全国1/4省份全面推开补偿激励工作,有的直接发放财政补贴或奖金,有的拿用地指标作奖励,确保种粮护田者不吃亏。即便如此,眼睛也绝不能只盯着外部激励。相比之下,坚守耕地红线的底线思维才是内在硬核。永久基本农田关乎十几亿人的口粮,一旦吃饭都成了问题,又何谈赚钱?实施特殊保护就是要强化红线的刚性约束,为“饭碗田”划定牢不可破的控制线。
那么,对于应将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而不划入的,从事非农活动占用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等行为,真就无法可治吗?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内容都有量化的处罚标准和明确的处分办法;对于构成犯罪的,刑法也有清晰的量刑定罪标准。重典方能治乱,猛药才能去疴。从日常监管来看,我们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调查、监测与评价,及时跟进督察执法与考核问责,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全程动态管理。然而,要真正实行特殊保护,离不开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协同尽责,更离不开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守住“饭碗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衣食无忧的年代,我们要心怀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牢牢守住我们赖以生存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