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河道和湖区耕地数据、湿地数据、耕地种植情况真实可靠,近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3项技术规定。
其中,《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河道耕地和湖区耕地套合统计技术规定》明确了河道和湖区耕地套合统计目的、内容、技术方法与流程、提交成果等,适用于“三调”耕地数据及其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河道耕地和湖区耕地图斑的套合统计分析,旨在利用堤坝、高水位数据套合“三调”耕地图斑,统计河道和湖区耕地面积以及黄河滩区老滩范围内的耕地面积。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湿地数据比对核查技术规定》规定了“三调”湿地数据与第二次全国湿地调查(以下简称“湿地二调”)数据比对核查目的、方法、原则、流程及质量控制等内容,适用于“三调”中湿地调查成果的影像核实和“湿地二调”数据合理性分析,旨在通过比对核查以评估“三调”湿地成果的真实性,分析“湿地二调”数据流向流量的合理性。按照“三调”湿地标准,以“湿地二调”数据、地理国情沼泽区、数字高程模型为重要参考,依据多时相遥感影像核实“三调”湿地数据。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种植情况比对分析技术规定》规定了耕地图斑种植情况比对分析目的、方法、原则、流程及质量控制等内容,适用于“三调”耕地种植情况影像比对核实,旨在采用遥感影像抽样比对核实“三调”耕地图斑种植情况标注成果,评估标注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