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开展亩均效益评价,探索建立省级及以上园区“亩均论英雄”机制,加快推进全省产业园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将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亩均税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等为主要指标的亩均效益评价体系,实施分档激励和重要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实施意见》要求,强化资源集约利用,积极落实产业用地政策,支持园区内企业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发展医疗、教育、科研等项目。鼓励各地政府通过创新产业用地分类,土地混合使用,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实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等,满足园区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加强园区存量用地二次开发,促进低效闲置土地的处置利用。鼓励新入园企业和土地使用权权属企业合作,允许对具备土地独立分宗条件的工业物业产权进行分割,用以引进优质项目。除各级人民政府已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下空间外,现有项目开发地下空间作为自用的,其地下空间新增建筑面积可以补缴土地价款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同时,完善园区周转用地管理制度,支持园区在核准范围内提前征收或收购一定数量储备土地,用于重点产业项目建设。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园区发展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预留园区拓展用地,科学划定功能边界。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向园区核准范围或规划发展方向区集中配置。允许国家级园区在不变动核准范围的前提下,在规划确定的工业和仓储物流用地范围内有序安排产业项目落地和进行工业用地结构平衡。探索实行规划刚性约束与弹性调整并举机制,允许园区根据产业布局需要合理留白,为重大项目落地预留空间。
同时,鼓励园区开展跨区域合作,发展“飞地经济”,共同建设项目孵化、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等服务平台和产业园区,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创造条件。共建园区项目用地按照“飞地经济”周转用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