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全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各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填报入库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各地按照新《土地管理法》规定,认真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以下简称“区片价”)制定和公布实施工作。为掌握各地征地补偿情况,加强征地监管,自然资源部建立了全国区片价数据库,并开发了相应的管理系统。9月20日,该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行,各地可通过自然资源业务网登录使用。
《通知》明确,全国区片价数据库信息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填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设置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户信息,以及辖区内区片价数据审核、汇交等相关工作;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省级分配的用户信息登录,及时填报区片价数据。《用户使用手册》可在数据库管理系统登录界面下载。
《通知》要求,目前已公布实施区片价的省份应当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数据入库工作,其他省份原则上在区片价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数据入库工作。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区片价入库数据的指导把关,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自然资源部将采取视频培训方式指导地方做好相关工作。系统运行中遇到技术问题的,各地应及时反馈。
据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后,各省(区、市)陆续推进区片价制定公布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5个省份公布区片价,6个省份完成省级部门审核、待省级政府批准公布,其余10个省份正在抓紧开展标准平衡、组织听证、省级审核等相关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各省(区、市)区片价数据全部入库后,自然资源部将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