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局全力保障旅游发展用地

2020-10-21 16:36:49 红网
作者:谷忠秋 编辑:吴戍疆
字号:

红网时刻10月21日讯(通讯员 谷忠秋)为全面实施张家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星拱月、全域旅游”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有效缓解制约旅游业发展的土地“瓶颈”,全力保障全市旅游发展用地。

今年以来,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全市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内容,为全市旅游用地留足发展规划空间。年初,对全市旅游项目用地需求进行全面摸底,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库和用地报批计划,对七星山、枫香岗国际影视文化小镇、教温公路、西线旅游配套设施、丝路荷花、温泉小镇等文化旅游康养重点项目,以及符合全市旅游产业规划的旅游项目,及时保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同时加大旅游建设用地报批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优质服务运行机制,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畅通旅游用地项目“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繁事简办、随报随审、紧事快办,坚持窗口前移、超前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在旅游项目供地时,该市采取差别化供应建设用地,出让底价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应。景区内建设亭、台、栈道、厕所、步道、索道缆车等设施用地,参照公园用途办理土地供应手续。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

为确保支持旅游用地利好政策落到实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政策研究,实行旅游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

面对今年复杂的旅游经济形势,为加快推动全市旅游经济快速复苏,该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少办证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积极做好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晰产权、保护权益,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产权保障和融资条件。

下载时刻客户端浏览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