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副省长陈文浩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多测合一”改革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黎咸兴,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周海兵,厅一级巡视员王善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宁艳芳出席会议。
会上,省自然资源厅汇报了当前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总体情况、主要问题、下步工作计划。陈文浩副省长充分肯定前段时间改革工作成果,并对下步改革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自3月10日“多测合一”工作专题会议以来,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省厅认真履行牵头职责,按照“一个标的物只测一次,审核部门共认一个测绘成果”的原则,大力推进“四个一”(一套机制、一个平台、一份名录、一套标准)工作举措,成效明显,基本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平台联审”,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国土测绘工作会议上,获得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高度肯定。
会议要求,2021年要按照“全流程、全覆盖、优服务、重监管”的工作思路,持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一是全流程。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阶段测绘事项实行“多测合一”的基础上,将“多测合一”实施范围扩展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前三个阶段,实现全流程“多测合一”。二是全覆盖。在市州已全面实施“多测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将改革范围扩大到全省覆盖。三是优服务。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完善平台功能,让平台更好用、更易用;另一方面加强对市州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市州管理服务水平,组织业务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提升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重监管。加强对市县推进“多测合一”改革的监管,全面实现“测管分离”,彻底打破利益壁垒,变指令计划为市场任务,确保改革成效;加强对“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的监管,确保成果靠得住、信得过,保证百姓利益不受损。
编辑:吴戍疆
作者:廖虎雄
来源: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