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质灾害灾情
(一)1—4月份总体灾情
1—4月份,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296起,造成2人死亡、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3509.2万元。从灾害类型看,滑坡131起、崩塌95起、泥石流1起、地面塌陷68起、地面沉降1起。从灾害等级看,中型地质灾害5起,小型地质灾害有291起。与上年同期相比,灾害数量、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13.2%、16.7%和36.4%。与前五年同期平均值相比,灾害数量、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39.0%、84.8%和64.3%。
1—4月份,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4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594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3699万元。
(二)4月份灾情
4月份,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63起,造成1人死亡、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579.1万元。从灾害类型看,滑坡86起、崩塌47起、泥石流1起、地面塌陷29起。从灾害等级看,中型地质灾害1起,小型地质灾害162起。与上年同期相比,灾害数量增加45.5%、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6.7%,死亡失踪人数比上年同期增加4人。与前五年同期平均值相比,灾害数量、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25.6%、66.7%和70.8%。
4月份,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3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64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817万元。
二、5月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多年发生规律,结合5月份降雨、气温情况分析,预计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略低于往年同期平均水平。华东地区安徽、浙江、江西、山东,中南地区的湖南、湖北、广东、广西,西南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北地区的甘肃、陕西等省(区、市)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上述地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防御措施,重点防范局地强降雨及融雪引发的地质灾害。
来源:自然资源部
编辑:吴戍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