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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蓝山县强化“五个保障”严格耕地保护
2022-07-28 10:07:53 字号:

永州:蓝山县强化“五个保障”严格耕地保护

今年来,永州市蓝山县采取“五个保障”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总田长的田长制委员,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担任县级副田长,县直各部门为县级田长责任单位,强化部门协同管控,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合力,构建县、乡、村级田长及网格田长大格局。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蓝山县委、县政府出台《蓝山县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实施方案》《蓝山县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责任追究办法》《蓝山县恢复耕地任务工作方案》等制度,形成制度更加健全、机制更加完善,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蓝山县将保护耕地、恢复耕地、“田长制”等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部门根据工作进度,及时拨付经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强化技术保障。蓝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技术支撑单位,为全县耕地保护“田长制”项目、恢复耕地项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整治等提供技术服务支撑,确保因地制宜、审慎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工作,全面推行“田长制”,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五是强化纪律保障。严格执行《蓝山县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责任追究办法》,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内容,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整治、耕地保护工作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在全县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督导”的督查机制。同时,蓝山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签订《蓝山县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落实责任目标不到位的,实行党政同责,约谈问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来源: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陈志佳

编辑:吴戍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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