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绿色法典”,影响中国,牵动世界。
作为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生态环境法典彰显了中国担当、贡献了中国方案,其创造性采用“适度法典化”编纂模式,更是向全球展现了中国智慧。
这部“绿色法典”是中国特色生态保护法律制度体系的集大成者。它紧紧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体系化、法典化的方式予以充分呈现,充分考虑了生态、环境、资源等要素的立法构成,构建起以生态环境法典为统领,以生态保护、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等领域相关单行法为补充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它不仅全面吸收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自然资源领域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成果,还设立“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专章,给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立下了“总规矩”,体现了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双赢的内在要求。
“适度法典化”是这部“绿色法典”的重要特征。我国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涉及面广、体量大、内容多,不能一味求大求全。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既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将现行有关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物种等生态要素、生态系统方面和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于法典之中,并保留了土地管理法、黑土地保护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海岛保护法、国家公园法、长江保护法等多部自然资源领域法律继续施行。由此,形成了法典与单行法并存的“双法源”格局。这是从国情和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也是既立足当下又着眼长远的法治考量,体现了中华文明“吐故纳新、兼收并蓄”的精髓要义。
这种“双法源”格局,为自然资源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也对“法治自然”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我们的发展环境深刻变化,自然资源领域诸多改革正处于“深水区”,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以法治促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一方面,要精准把握法典要义,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锚定法典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架设的法治坐标,全面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在法治轨道上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另一方面,要一以贯之抓好自然资源领域单行法的实施,发挥“双法源”合力为自然资源工作保驾护航。同时,统筹用好立改废释等方式,以法典为尺做好“加减法”,既对现有法律规章文件进行科学评估与清理,也加快推动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法、国土空间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形成与法典同频共振的自然资源法治体系。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从一部部的“法”到一部统一的“典”,中国的生态环境治理有了更系统的规则。但立法只是起点,行法才是根本。踏上新征程,还需要我们不折不扣地抓好宣传贯彻实施,让这部凝聚着新时代生态文明智慧的“绿色法典”真正转化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实盾牌,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编辑:朱婷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