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4日讯(通讯员 李华 通讯员 羿雪琴)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厅领导接访处信交办包案工作制度〉等4项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厅领导接访处信交办包案工作制度》《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内设机构联合接访和办理信访事项工作制度》《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信访事项回访核实工作制度》《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工作制度》4项信访工作制度。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厅领导接访处信交办包案工作制度》规定:每位厅领导每年接访1次以上,每次半天,其中,分管信访工作的厅领导每季度接访1次以上;厅信访工作机构每月呈报厅领导批示办理的群众来信原则上不少于2封;每年厅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交办的问题原则上不少于3件;每位厅领导每年应包案办理信访事项1件以上。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内设机构联合接访和办理信访事项工作制度》规定:厅信访工作机构在接访过程中,认为需相关处室局或直属单位配合的,应制作《联合接访通知单》,并及时送达相关处室局或直属单位,相关处室局或直属单位收到接访通知后,应当派熟悉相关业务和情况的同志参加。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信访事项回访核实工作制度》规定:省厅对自然资源部、省领导、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厅领导交办或批示办理的信访事项,回访核实率不低于百分之八十,其他信访事项的回访核实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并建立专门的回访档案。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工作制度》规定: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在处理信访事项时,应严格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途径》的规定抓好落实。
同时,《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李华 羿雪琴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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