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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检察”协同发力,土地执法查处成效显著

来源: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编辑:吴戍疆 2023-01-12 15: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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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湖南省检察院举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湖南检察在行动”新闻发布会,湖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自2021年以来,湖南作为试点单位,开展了自然资源部门与检察机关在土地查处领域协作配合试点工作,这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对于今后开展土地执法查处工作形成了哪些值得借鉴的协作配合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近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强调了耕地保护的突出地位。在全国部分省市探索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方式支持推进土地执法查处工作中,我省邵阳市、祁东县列入试点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就如何在试点工作多次沟通协调,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加强联合督办,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了土地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及联合督导等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省检察院、省自然资源厅和省高级法院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行政执法、审判与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试点单位参照上述规定,分别联合发文出台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机构、试点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在2021年试点阶段,试点单位共发现土地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49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3件,其中由自然资源部门移送745件,案件涉及农用地和耕地651.289亩(其中基本农田118.87亩),拆除违法占用耕地建筑物33665平方米。试点结束后,2022年2月,全省持续开展新增违法占地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省自然资源厅、省检察院向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和检察院交办涉违法占地线索800条线索,邵阳、祁东以外的其他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2件,涉及农用地和耕地26600亩,索赔生态治理修复费用1.7亿元。

在建立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方面形成了三大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信息共享、专业支持、联合行动、共同发布典型案例四项协作机制,搭建合作桥梁。二是探索建立行政处罚与民事公益诉讼衔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开展“生态修复式”三个互补机制,破解现行违法“制止难”“执行难”“修复难”三大难题。三是明确两个履职标准,解决执法困惑。明确公益诉讼立案管辖与诉讼管辖权限和土地执法依法履职标准,规定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含乡镇人民政府执法机构)制止违法行为措施、行政监管手段运用、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等确定履职尽责标准,厘清了职责边界,与行政公益诉讼相衔接。

会议还发布了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典型案例包括:

1,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湘西州人民检察院监督支持湘西州人民政府对花垣县某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

2,湖南省湘潭市检察机关 湖南省娄底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湖南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3,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诉龙某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4,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5,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检察院诉邵东市某瓷砖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民事公益诉讼案

6,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学校集约化供餐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7,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8,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公租房项目审批与奖补资金发放等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9,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A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贺某林销售不符合标准一次性医用口罩民事公益诉讼案

10,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家装行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

来源: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编辑:吴戍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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