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24日讯(记者 何青 通讯员 邱业惠)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土地矿产执法“双零”行动,督促各地依法依规管理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充分发挥省级挂牌督办案件对违法用地和采矿行为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公开通报2023年挂牌督办的7起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结果。
1、湖南观兰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南观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
2020年9月至2022年11月,湖南观兰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南观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建设衡阳县船山湖山水田园农旅休闲项目为名,在衡阳县西渡镇豆陂村流转土地457.54亩(其中耕地83.02亩、永久基本农田16.45亩),未经批准擅自动工建设房屋、景观、硬化坪、硬化道路、水泥桥、改造护坡等设施,非法占用土地142.26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6.48亩)。
2022年11月25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于2022年12月2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是限十五日内拆除湖南观兰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南观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是对于道路、桥梁、护坡等公益性设施,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经批准后,可暂不予拆除;三是责令湖南观兰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南观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衡阳县西渡镇豆陂村;四是将该案涉嫌犯罪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是将该案公职人员涉嫌违规违纪线索依法移送纪委监委。
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衡阳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县直部门及西渡镇等单位,对非法占用耕地修建的建(构)筑物予以全部拆除,对非法破坏的土地按规定进行了复垦或复绿。按照衡阳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衡阳县船山湖山水田园农旅休闲项目部分具有公益性设施暂不予拆除的认定意见》,对该项目具有公益性和安全保障的道路及附属设施、护坡、溢洪道、人行桥、设备用房等设施予以保留。
衡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在该案中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分别依法刑拘犯罪嫌疑人22人。衡阳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对船山湖项目涉案人员进行立案调查,累计对16名相关责任人(县处级3人)进行党纪政务处分处理,其中政务记过处分5人、政务警告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免职处理5人。
2、衡阳市蒸湘区呆鹰岭镇新阳村村委会违法用地建设“精灵王国亲子乐园”
2023年初,蒸湘区呆鹰岭镇新阳村村委会通过招商引进湖南中弘盛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精灵王国亲子乐园”项目(以下简称亲子乐园),主要建设观光休闲娱乐等设施及研学亲子才艺展示活动中心。2023年3月17日,蒸湘区呆鹰岭镇新阳村村委会通过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从该村下辖的市中组、枫树组流转48亩土地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再与湖南中弘盛源文化公司签订了场地出租合同,租赁17.66亩土地(其中耕地5.19亩)给该公司用于亲子乐园经营。2023年5月中旬,亲子乐园已建成运营。
2023年9月8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是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7.66亩土地退还蒸湘区呆鹰岭镇新阳村市中组;二是拆除非法占用17.66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对占用的5.19亩耕地复垦到位。
对非法占用耕地上硬化的构筑物已全部进行破除并复耕;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已拆除。衡阳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已将该案公职人员涉嫌违规违纪线索依法移送当地纪委监委。
3、湖南仙庚耕食小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
2023年1月13日,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核实发现湖南仙庚耕食小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建成网红滑梯、星空帐篷、游泳池、塑料大棚、呐喊泉、摩托车赛道等设施,初步认定该项目涉嫌违法占地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株资规责停〔2023〕0312号),责令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经核实,湖南仙庚耕食小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集体土地5.76亩,其中一般耕地4.38亩、林地1.38亩,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4年4月3日,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5.76亩集体土地;二是限期十五日内拆除该项目范围内5.76亩未经批准建设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三是并处罚款人民币135.22万元。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案件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株洲市纪委监委。
4、湘乡市经开区建设局为实施建设推填土
2023年6月,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湘乡市东郊乡新塘村大将路建设雨水管网项目,未经批准实施建设推填土4.34亩,其中水田3.06亩。2023年9月5日,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23年9月11日,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2023年12月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4.34亩给湘乡市东郊乡新塘村村委会,并处罚款人民币69.74万元。
非法占用的土地已退还东郊乡新塘村村委会,罚款已缴纳。该项目因建设雨水管网项目开挖部分及推填土部分均已恢复耕种。湘乡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已对湘乡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5、益阳乐嘉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用地建设“云梦方舟国际度假区”
2023年3月至7月,益阳乐嘉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动工建设“云梦方舟国际度假区”道路进口至文郡学校的道路,违法用地面积8.99亩,其中一般耕地8.57亩。2023年9月6日,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于2023年12月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一是没收非法占用的8.99亩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设施;二是并处罚款人民币204.09万元。2023年12月6日,乐嘉公司已将非法占用长春镇紫薇村的8.99亩土地退还给长春镇紫薇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用的8.99亩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设施已移交益阳市资阳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已足额汇缴罚款204.09万元至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目前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受理该项目用地报批资料。
2023年10月28日,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相关线索移送益阳市纪委监委。
6、张家界市慈利县尚红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非法采矿
2023年6月16日,慈利县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慈利县尚红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涉嫌无证采矿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湖南省城市地质调查监测所检测,当事人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范围内采损资源量1123吨;范围外采损资源量33231吨。2023年7月10日,慈利县自然资源局将该案件移送慈利县森林公安局处理,慈利县森林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刑事拘留了4位当事人。2024年1月12日,慈利县森林公安局已完成案件调查并将案件移送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慈利县自然资源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经停止开采行为,恢复了破坏的永久基本农田。
7、永州市顺达矿业有限公司越界开采
2023年2月至6月,永州市顺达矿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以露天开采的方式越界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资源。经评估鉴定,该公司越界开采违法所得31.64万元。2023年7月26日,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1月1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是责令该公司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二是没收该公司越界开采的违法所得31.64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4.75万元。
目前,宁远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拆除了采矿机械设备,切断电源,阻断进矿道路,永州市顺达矿业有限公司停止了越界开采行为。该案件涉及的罚没款已缴纳10万元。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永州市顺达矿业有限公司老匡家铁矿矿山闭坑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宁远县公安局已对永州市顺达矿业有限公司立案侦查。宁远县纪委监委已对太平镇人民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副镇长、太平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宁远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等人进行问责调查,约谈3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诫勉谈话2人,立案1人。
来源:红网
作者:何青 邱业惠
编辑:李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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