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优化营商环境的道路上蹄疾步稳,简化办事流程、优化便民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负担等一项项改革措施不断推出。在郴州这片营商沃土上,政府与企业携手共进,共同书写了营商环境改革的精彩篇章。
红网时刻新闻 记者 唐哲宁 通讯员 陈建 郴州报道
如何让闲置的农村集体用地,通过入市出让,成为振兴乡村的“新引擎”?去年3月,苏仙区入选国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市区,成为郴州首批“吃螃蟹”的县市区。
在新的土地政策下,郴州农村集体土地资源走向市场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为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助推乡村振兴作出了有益探索。
在试点过程中,苏仙区坚持优先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大力挖掘存量集体建设用地。
此时,一块长期咬不下的“硬骨头”进入了自然资源部门的视线。
该项目为去年开始实施的柿竹园公司““钨铋全产业链深加工项目”。总投资27.4亿元,但由于万吨/日钨铋采选尾技改工程尾矿库项目涉及用地面积大、用地需求特殊,如何做到项目选址既规避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等限制条件,又确保满足项目规划实际需求成为项目选址的重难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科组织多轮现场踏勘、座谈、数据比对、选址论证,逐一对接梳理,了解掌握项目真实用地需求,最后选定合适库址。
除了政策的影响,还有一些问题让他们觉得棘手。
项目选址位于城市规划区外,用地均为集体农用地,根据现行政策,不能开展土地征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而柿竹园公司为中央在湘企业,采用联营入股的方式又不符合中央企业的管理要求,如何解决农用地转用及土地供应问题又成为一大难点。
为此,自然资源部门主动担当,牵头研究探讨,寻求政策突破口。“我们多次组织人员与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汇报对接,最终决定利用苏仙区为全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区的契机,以集体土地入市方式解决企业用地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科科长何丽说道。
从规划审批、确权登记、勘测定界、地价评估,到入市方案编制等方面,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发改、林业、水利、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压实责任、密切配合、开拓创新、合力攻坚,认真
研究政策,深入探索实施路径。
同时,根据项目报批流程,梳理工作推进表,各项工作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并优化审批流程,采用“批供同步化”的方式,在开展项目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同步编制“批供同步化”土地出让方案,加快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手续办理。
现项目一期用地通过多次汇报衔接,已取得省自然资源厅的支持,组卷资料已经报省审查。
截至目前,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完成2个省重点、21个市重点建设项目(含国有、集体建设用地)用地保障。
此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既化解了产业发展的用地难题,为产业提质改造做好用地要素保障,同时又进一步盘活了农村存量土地资源,让资源变成了资产,解决了劳动力就业问题,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乡村振兴也将会得到更有力支撑。
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在临武县投资160亿元建设大中矿业湖南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项目列入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湖南省锂电新能源示范项目和省十大重点产业项目。
该项目选矿厂用地选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地块面积大、工期很紧,企业用地需求十分紧迫,按传统征收转用报批国有建设用地又不符合政策规定。
“我们根据《湖南省采矿项目用地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指导编制项目特殊单元详细规划,引导企业通过与村集体联营的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保障用地需求。新增建设用地规划用途属于采矿用地,不占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城镇建设用地及村庄建设用地指标。”何丽表示,项目9月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联审会审查,目前已报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
近年来,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盘活周边存量采矿建设用地和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方式,全力打好矿企用地保障“组合拳”。
从规划空间、计划指标、占补平衡等方面落实落细新政策,合理安排采矿项目新增用地的布局、规模和时序,在用地选址、规划条件设置、用地规模核定等方面严格把关,矿山企业用地吃下“定心丸”,打造保障采矿用地需求的“郴州样本”,为郴州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添动能、蓄势能。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唐哲宁 陈建
编辑:胡用梅
本文为自然资源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