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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探索“5321”土地执法新模式

来源:自然资源厅 编辑:吴戍疆 2020-12-29 09: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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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月清“三地”是全省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土地管理重要论述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精神系列工作重要措施,违法用地整治是维护全民自然资源资产安全和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的重要抓手之一。今年 3 月开展月度卫片执法工作以来,全省各地立足守土有责、勇于担当,新增违法用地整治效果明显,违法用地宗数和违法用地面积大幅下降,部分地区创造性地建立违法用地整治机制,采取了一系列控“新增”、去“存量”的有效措施。本期推介澧县的经验做法,以供参阅。

探索“5321”土地执法新模式

澧县自然资源局

近年来,澧县自然资源局通过以考核为杠杆,以激励为手段,大力推进耕地保护督察问题及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创新建立了“5321”执法新模式,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三清零”:一是存量违法用地率先“清零”,2013年度至2019年度,全县违法用地19宗111.67亩(耕地50.81亩),已按期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二是新增用地“零违法”,2020年1-11月份月度卫片执法无新增违法用地图斑;三是耕保督察反馈问题限期“全清零”,武汉局反馈限期整改到位问题共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率100%。主要做法是:

勇担当,筑起执法监察“防火墙”

坚持把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作为全县重要工作之一,以“月清三地”工作为抓手,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公安、司法、税务、生环、消防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违”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两违”管控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自然资源、住建、工信、城管、公安、电力、税务、市监等单位为成员的违法用地处置专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违法用地处置程序进行顶格查处。县政府把“两违”管控、违法用地处置分别纳入到每个季度对各单位、镇街的城市提质考核和全县绩效考核内容,进行奖优罚劣。

严纪律,划出执法监察“警戒线”

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乡镇建设用地管理“五个严禁”的通知》(澧办通字〔2013〕20号)、《关于加强“两违”管控工作的通知》(澧办通字〔2016〕3号);澧县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问责规定和考核细则》(澧自然资发〔2020〕5号),进一步明确了镇街及部门纪律责任,为执法监察工作的强力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明确镇(街)辖区出现1处“两违”建设事实的,扣除财政拨款1万元;出现3处“两违”建设的,镇街分管负责人责令辞职;出现5处以上“两违”建设的,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责令辞职,镇(街)党委书记诫勉谈话。今年来,因违法管控不力,澧县自然资源局对甘溪、城头山、大堰垱、复兴等4镇自然资源所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盐井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进行了停职处分,真正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强举措,吹响执法监察“冲锋号”

将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紧紧抓住动态巡查、新开工项目清理这两个“牛鼻子”,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了“5321”土地执法新模式,即做好“5”个结合:新开工项目清理与日常动态巡查工作相结合、与土地监测监管相结合、与案件查处整改相结合、与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落实“3”个报告:基层自然资源所向本辖区政府报告、向县自然资源局报告,县自然资源局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确保“2”个到位: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违法用地整改到位。锁定“1”个目标:顺利通过各级检查验收。通过这一模式,我县违法用地管控形势总体向好,发现率达95%以上,查处率达100%,成为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一块样板。

严查处,用好执法监察“杀手锏”

开展卫片执法专项行动,坚持全县“一盘棋”,19个镇街统一行动、强力推进,今年以来,“零补偿”拆除各类违法建筑53处1.58万平方米,节约资金3000余万元。重点督办查处了澧县好市多购物广场等一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强力拆除了礼益液化气站等违规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建(构)筑物、青岩采石场等5家矿山企业因环保原因搭建的钢构棚,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了一批矿产资源盗采案(码头铺镇昌家村陈本德盗采石灰石案,检察院已批捕,待法院刑事判决和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达到了“解决一个问题,形成一片震慑,推进一批整改”的效果。

来源:自然资源厅

编辑:吴戍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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