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要求:
加快推进地方性法规修改完善
着眼完善自然资源配套法规体系,根据轻重缓急,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加快推进测绘地理信息、矿产资源管理等地方性法规修改完善,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配套立法,积极配合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湿地保护等立法。
全面规范行政执法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探索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理顺工作机制,强化执法保障。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以月清“三地两矿”为载体,运用“天空地网”综合监测体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乱占耕地、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提高执法震慑力。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完善信用服务体系。健全“1+N”监测保护和督察执法保障体系,完善“五抓五早五协同”机制,推进督察执法一体化,探索构建业务主管部门、督察执法及相关部门联合的多渠道、规范化监管体系。
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打通信息互通共享的“肠梗阻”,实现自然资源领域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加快“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服务。加强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制定事项办理标准和规范,政务事项入驻率达到100%,逐步提升审批授权率,增加即办事项数量,提高群众满意度。完善“专班”工作机制,提前参与项目规划选址、组卷审查,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来源: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胡自轩
编辑:吴戍疆